近日,农行吉林省分行发布公告称,拟于近期对承接的长春发展农商行等九家机构网点相关业务及数据实施迁移,客户资金安全不受影响。
实际上,早在半年前,监管部门已经批复同意长春发展农商行等机构192个网点更名为农行分支机构。此次相关业务及数据迁移,标志着这192家网点的承接工作进入实质性落地阶段。
国有大行通过大规模承接方式参与化险,在新一轮农信系统改革化险中较为罕见。受访专家认为,大行参与化险模式的价值在于打破“省内自救”局限,不仅能发挥国有大行资本与风控优势,又规避了省级法人整合中“大而不强”的治理难题。
农行“收编”吉林农信九机构网点
近日,农行吉林省分行发布公告称,长春发展农商行、延边农商行、敦化农商行、龙井农商行、江源农商行、乾安联社、集安惠鑫村镇银行、通化融达村镇银行、二道江瑞丰村镇银行(以下简称“九家机构”)相关资产、负债及下辖网点由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依据有关协议承接。
公告表示,承接以来,承接网点采取原机构系统与农业银行系统并行办理业务。农业银行拟于近期对承接网点相关业务及数据实施迁移,客户的账户、资金及数据同步迁移到农业银行系统,后续业务在农业银行系统办理。数据迁移后,客户在原九家机构的银行卡及账户将无法继续使用,但资金安全不受影响。
农行吉林省分行提醒称,为不影响账户的正常使用,避开业务及数据迁移前后客流高峰,如九机构客户尚未办理账户迁移和产品重新签约,可在迁移日之前到吉林省内农业银行网点(单位客户需到原开户网点)办理账户迁移和产品重新签约。定期存折和存单客户可在存款到期后到上述网点办理取款或转存,到期前不必处理,资金安全不受影响。
实际上,在此番进行业务及数据迁移前,这些机构网点已经“换牌”,更名为农行分支机构。
2025年9月和10月,吉林金融监管局先后发布多个公告,同意长春发展农商行等机构共计192个网点更名为农行支行、分理处。
为何网点划转,法人仍存续?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网点被农行承接,但九机构法人资格并未注销,且金融许可证仍有效。这与传统的吸收合并有着一定的区别。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对南都湾财社记者表示,这种“网点划转、法人悬置”的安排,本质是风险分层处置的制度创新。与传统吸收合并直接注销法人、承继全部资产负债不同,农行仅承接经营性网点与客户业务,将历史债务、隐性不良等“风险脓包”保留在原法人主体,既避免因直接破产引发区域性风险传染,又确保基层金融服务不中断。其核心逻辑在于让经营功能与风险载体分离,为高风险机构提供“软着陆”通道。
这一分离,在延边农商行的债务处置上体现得尤为清晰。南都湾财社记者了解到,延边农商行发行的二级资本债“17延边农商二级02”,本应在2025年11月22日付息,但后因未支付引发广泛关注。据媒体报道,接收方农行称仍由延边农商行负责。这意味着,二级资本债的偿付责任仍由延边农商行自身承担,并未随网点转移给农行。
那么,这九家机构的后续处置路径将如何走?
田利辉认为,九家机构后续走向极大可能是按照“功能性灭失—债务清理—依法注销”三阶段实现退出。当前业务迁移完成后,原法人将仅存续于债务处置层面,待延边农商行等主体的二级资本债违约等风险有序出清后,最终通过司法或行政程序完成法人资格注销。这既符合中央“减量提质”中“稳妥有序”的要求,也避免重蹈包商银行风险集中暴露的覆辙。
大行参与化险,打破“省内自救”局限
农行对吉林省农信系统九机构的收编,被外界视为一条省级农信系统改革的新路径。虽然此前国有大行参与“村改支”的案例已经出现,但如农行这般通过大规模承接方式参与化险,在新一轮农信系统改革化险中较为罕见。
回顾吉林省农信系统改革脉络,去年8月,金融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公告,同意吉林农村商业银行及13家分支机构开业,标志着全国第五家统一法人的省级农商银行在吉林诞生。它摒弃了农信社省县两级体制机制不顺、县域法人分散经营等治理和经营弊端,摆脱了“小散弱”的困境,迈入集约化发展的新阶段。
而在这条路径之外,农行承接了192家基层网点,使得吉林省农信系统改革最终形成了 “省级统一法人+大行承接”的双轨模式。
在田利辉看来,大行参与化险模式的价值在于打破“省内自救”局限。农行以市场化协议承接而非财政兜底,既发挥国有大行资本与风控优势,又规避了省级法人整合中“大而不强”的治理难题。但需警惕两点:一是防止地方金融自主性过度让渡,二是避免大行将承接异化为单纯网点扩张。
“真正的成功标准,应是能否通过技术赋能与风险隔离,将高风险机构转化为高质量服务节点,而非简单复制‘村改支’的物理合并。”田利辉强调。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刘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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